涪陵区龙头作业区4号疏港公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涪陵区龙头作业区4号疏港公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涪陵港区龙头作业区4号疏港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i1x8bDAorov2rtHPW3GzQ
提取码:j7f9
2、纸质版
公众可在本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公路中心线向两侧扩展200 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曾银大道1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151111811737
电子邮箱:414100068@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后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歇路77号中环广场1号楼1411室
联系人:敖老师
联系电话:02363328620
邮箱:zyzzalou@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自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限
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