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项目道路工程市电搭接比选公告
为解决韵达项目道路工程用电需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拟对韵达项目道路工程市电搭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郑家村、白鹤村
项目内容及规模:新架设配电线路约600米,架设电杆、拉线,线路调试等。
工期要求:20天。
付款条件: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支付。
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包含新架设10KV电力线路575米(三回),18米电杆1基,15米电杆3基;敷设10KV高压电缆线185米,拉线7根,包括运输、土建、安装、调试、青苗补偿、搭火送电等电力搭接相关全部工作。
三、报名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电力安装资质。
2、本次竞价原则:本工程以最低总价确定中标单位,进入下一轮合同洽谈。本次竞价设置最高限价 20.5 万元(含土建、安装、材料、青苗补偿、搭火送电、税金等),竞价下浮比例不低于5%,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7 日10:00(北京时间)前。持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到临港经济区217室报名。
4、若需现场踏勘,请于2023年5月15日9:30到临港经济区225室报名统一前往施工现场,超过此时间者则自行前往。
(联系人:谭言平 联系电话:72133503 地址:涪陵区龙桥街道曾银大道1号)
谢谢合作!
附件一:报价函(格式)
附件二:韵达项目道路工程市电搭接施工合同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附件一:
报 价 函(格式)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韵达项目道路工程市电搭接施工合同的公告,遵照规定,我方经认真研究上述文件后,我方愿承认其全部内容。
2、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的合同总价和按公告中的要求承担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我方同意在1个月内遵守本报价承诺。在该期限满期之前,本报价函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4、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本报价文件连同贵方的公告将成为约束贵方、我方的合同文件。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单位参与竞价的任何费用。
6、一旦我方竞价成功,我们保证接到通知后按公告及报价函的要求与承诺,及时签订合同。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资信证明(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韵达项目道路工程市电搭接施工合同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韵达项目道路工程市电搭接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CY-2023-YDDL- )
甲方: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2023年5月 日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韵达项目道路工程市电搭接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概 况
1、名 称:韵达项目道路工程市电搭接
2、地 点: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
3、工作内容:新架设10KV电力线路575米,18米电杆1基,15米电杆3基;敷设10KV高压电缆线185米,拉线7根,包括运输、土建、安装、调试、青苗补偿等电力搭接相关全部工作。
4、工期: 20 日历天,未按期完成扣罚500元/天。
二、价 款
1、合同金额:签订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此费用为包干价格,包含人工、材料、机械、青苗补偿、税费等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后无息支付。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调施工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
2、质量监督、工程质量核定和工程竣工验收;
3、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如因付款严重滞后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4、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等临时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并承担费用;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用电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安全,并对安全事故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权机关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质量
1、工程所有材料必须是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工程执行国际、建设部及电力部门等现行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
3、施工中,甲方若有超越本合同约定施工项目或超越本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确认增加费用。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内及保修责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五、建筑材料
乙方负责设备材料的采购、下车、保管、转运及安装。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的材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的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安全、通信、电力操作规程、规范、规定和标准,履行好乙方的施工安全责任,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七、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或返工。
2、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损失、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不得影响甲方工程建设和施工进度。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给对方。
4.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拨付工程款,除工期顺延外,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窝工损失由甲方负担,并承担未付款项的利息。
八、争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可向项目实施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 乙方: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或委托代理人:
复 审 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开户银行:
重庆市涪陵涪陵分行
账号:20350019200100000111561 账号: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 地址:
曾银大道1号
邮政编码:408000 邮政编码:
电话:(023)72133503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