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专题研究民工工资“一金三制”管理工作
2018年4月25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冉启林同志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民工工资“一金三制”管理工作会议。集团副总经理李铭悦、郭伟同志及集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主要对工程结算中的分账支付、分账管理及各部门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并确定了具体实施流程:
1、工程部发起中间结算时要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民工工资支付比例(不得少于25%)。
2、计划部对各项目的中间结算审核把关,在每个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洽谈时要将“一金三制”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并严格照此执行。
3、财务部要严格按照“一金三制”要求做好分账支付工作。
4、产业发展(安监)部做好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同时参加项目结算会议,提出民工工资支付比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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